【健康扶贫】大病专项救治在我院实施的病种及救治对象
发布时间 :2019-09-23 1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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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网
一、什么是大病专项救治?
大病专项救治为精准扶贫一种,对象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。经县级医院和县级经办机构转诊到我院就诊,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,在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,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叠加补助。与基本医疗保险一样,叠加补助在医院实行“一站式”结算。
二、定点我院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有哪些?
大病专项救治实行定医院、定病种。定点我院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有:食管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肺癌、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。
三、如何识别大病专项救治对象?
门诊病人进行医保结算过后,我院门诊医生系统即可识别该病人信息,后续的诊疗过程中均会给予提示;住院病人进行医保住院登记后,识别到扶贫信息,并在医生相关工作系统中给予提示。
四、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如何选择?
大病专项救治需按规定传送病种信息,在开具出院医嘱时,在“医院病种”栏选择带有“扶贫”标识的病种。
食管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肺癌等进行手术治疗时,已入组单病种收付费的患者,按病种收费的编码即为扶贫病种编码,无需再作选择。未入组单病种收付费者,在“医院病种”选择带有“扶贫”标识的相应病种。
食管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肺癌及其它肿瘤进行化疗和放疗的,在“医院病种”中选择带有扶贫标识“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”病种。
门诊病人必须在特殊病种下开具医嘱,其门诊特殊病种即为扶贫病种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对首次识别到精准扶贫对象,提醒患者需办理转诊手续,患者可联系当地医保中心或咨询医保办。
2、患者所患疾病为非我院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时,提醒患者可能影响到报销水平,患者联系当地医保中心或咨询医保办。
3、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,按照“保基本”的原则,优先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安全有效、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、药品和耗材。医保目录外的费用控制在10%以内。
4、大病专项救治的所有信息,向国家网报送,并遵守医保管理的相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