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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福建省肿瘤医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核办法

发布时间 :2019-08-05 10:59 | 来源:本网

闽医肿党〔201945  

各支部、各科室: 

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及有关精神,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,结合医院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,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、巩固全院干部职工团结奋斗、干事创业的共同思想基础,不断增强干部职工“四个意识”“四个自信”,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院党委按照“谁分管谁负责”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。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,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。党支部书记、科室负责人是本支部、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。

成立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:

  长:郑雄伟  党委书记、院长

副组长: 

   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
蒋忠铭 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
黄建甫  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

叶阿琴  党委副书记

陈传本 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
吴君心  党委委员

杨春康  党委委员

  员:

    党办主任

吴琳榕  院办主任

官雪梅  人事科科长

游昌财  院办副主任、外联办副主任

    纪检办副主任

党办负责指导、组织、协调、督查意识形态工作。

三、监督范围和责任清单

(一)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,把意识形态导向要求贯穿到日常管理工作各个领域。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守组织和宣传纪律,落实“四个意识”要求,为医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。。

(二)处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责任。定期自查、分析、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,对分管领域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,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并落实工作安排,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、敢于亮剑,及时发声,旗帜鲜明表明立场、亮明态度,理直气壮加以批驳,开展思想舆论斗争。对涉及分管领域的舆情动态要妥善处理处置。

(三)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。不断深化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”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等主题教育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。

(四)做好党员干部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的责任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,加强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监督,不断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,引导干部职工群众与党同心同德、同向同行。

(五)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的责任。整合院报、官网、官微、宣传栏等宣传阵地,不断完善医院新闻宣传稿件审批,严格新媒体操作流程和审批环节。

(六)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。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,提高舆情引导能力。建立网络舆情常态检测、预警处置机制,保障医院事业健康发展。

四、责任落实要求

(一)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计划、医院年度工作计划,积极配合上级开展领导班子意识形态监督考核。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,并向省卫健委机关党委报送工作情况,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,接受监督和评议。

(二)通过多形式抓手夯实意识形态责任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支部达标创星、科室学科能力建设、文明科室评选等活动的考核内容。

(三)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干部提拔选用和奖惩、绩效考核、绩效工资、评优评先、晋升等的重要依据。对在理想信念、立德树人、纪律规矩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。

 

               

中共福建省肿瘤医院委员会

                  20196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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